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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一、办学基础与优势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教育中心合为一体,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已成为具有鲜明特色、较强实力和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与公共政策研究、咨询基地。据不完全统计,学院共培养输送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干训学员等各类人才3万余人。

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6年和2009年组织的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公共管理学科均排名第十;2018年在软科中国最 好学科排名中 公共管理学科位列第15名,居全国前列。在教育部2010年组织的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教育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

二、培养目标与特色

秉承“允公允能,求实求新”的院训,励精图治,开拓进取,力求用一流的师资力量、一流的教研设施、一流的管理方式,培养一流的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学历与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3)获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且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考试内容

(一)初试(全国联考)

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初试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 题,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复试科目(以学院发布的复试规定为准)

复试内容为专业素质、职业胜任力、外语能力、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复试形式包括《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笔试(闭卷,10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100分)和专业及思想政治综合面试(100分)。

复试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笔试成绩占4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及思想政治综合面试成绩占40%。

六、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A类)分数线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七、培养方式及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期间实行学分制,学生入学后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制定本人的培养计划,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授课时间为每周六、日及节假日期间集中授课;学制为2年。

八、学位授予

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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